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出台 |
2012年7月3日 阅读1730次 |
为贯彻落实各项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市制定出台了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个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其中,公租房保障的实施细则,还是我市首次制定实施。这意味着,今年我市的住房保障水平再度提升。 根据新细则规定,今年我市的住房保障标准进一步提标扩面。其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1100元;低保、特困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7.5元/㎡调整为8.6元/㎡、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5元/㎡调整为5.8元/㎡,每户每月补贴最低额由125元调整至145元。同时,明确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此外,还进一步细化了保障房的申请(申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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